bandao体育2024年12月7日,AIPPI中国分会版权热点论坛发布了2024年度AIPPI中国分会版权十大热点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服装等实用艺术作品认定及著作权侵权案、全国首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入选。
版权十大热点案件通过“专家评选+网络投票”的方式推选得出,具有一定热度、亮点和代表性,为业界、学界等相关从业人士提供更多、更全面、更丰富的案例储备,引发对版权保护的关注和讨论,促进中国版权事业的发展。
本案明确了著作权法下实用艺术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标准,分析了如何对服装设计中的图案元素组合及其在成衣上的呈现样态进行著作权保护,同时强调了实用物与著作权法保护之间的界限,即只有当服装的审美价值可以与实用功能相分离时,才能作为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本案对于服装设计领域及其他类似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原告系美术作品“小金鱼橘色新娘褂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某公司在其微博上发布博文,配有被诉侵权照片,并就该褂裙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后原告发现被告某服饰店经营的网上店铺内所显示的“金玉满堂收藏级褂裙-秀禾服中式嫁衣刺绣定制手工出品”产品与前述“小金鱼橘色新娘褂裙”为同款商品,售价236,000元。
法院认为,首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范围仅及于独创性表达,若某客体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并不意味着其全部内容都被权利人垄断,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公有领域表达等非独创性表达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其次,涉案褂裙上的图案由水波纹、花朵、金鱼等组成,虽然前述图案本身属于比较常见的元素,但前述图案的具体形态、数量、大小、布局以及相互的配合等并非简单的拼凑,体现了设计者一定的设计理念和美感,具有独创性,系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应当予以保护。再次,服装属于实用物,其设计系建立在实用性的功能之上,服装成衣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是其实用性与审美价值可以分离。最后,刺绣的具体绣法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即便绣法不同,只要最终形成的作品在表达方式上构成实质性相似,则依然构成著作权侵权。
被告某服饰店立即停止使用并停止销售侵犯涉案作品著作权的产品,被告某公司立即删除侵犯原告涉案作品著作权的产品照片,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13,162元。
本案是全国首个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本案一、二审判决均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对数据持有的证明效力,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可以作为原告(数据持有人)享有数据财产权益的初步证据,也可以作为其数据收集行为或数据合法性来源的初步证据,为我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也为数据产品转化为数据资产、促进数据交易流通提供了有益探索。
北京某科技公司为专业从事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的科技创新企业,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录制了1,505小时普通线年,原告发现同样从事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的被告非法获取该数据并在其官方网站向公众传播该数据,允许网络用户随意下载。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已经对案涉数据进行了去标识化处理,案涉数据无法识别到被采集者个人,即仅拥有案涉数据难以对被采集人个人造成实际损害。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原告收集语音数据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提交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能够证明涉数据集系由原告收集且持有,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可以作为原告享有数据财产权益的初步证据,也可以作为其数据收集行为或数据合法性来源的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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